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济青高铁邹平站前广场社会治安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20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济青高铁邹平站前广场社会治安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万元
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内容:济青高铁邹平站前广场社会治安辅助服务,主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高铁站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要从事站前广场、落客平台、停车场等巡逻安保任务,在公安民警带领下从事人员核查,人员稳控,车辆疏导,危险物品查验,反恐处突等工作。对旅客的信息引导,在客流量、车流量高峰时段,提供乘车服务信息、交通换乘意见和旅行线路规划。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注: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依据成交供应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服务合同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通过后双方可续签服务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 2 年,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之日止。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1月26日17:30前……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08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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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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