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泉港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外包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1-1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采购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泉港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外包服务 |
1 |
180000 |
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1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最新一期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供应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档案数字化类)资质;若为福建省外企业乙级资质的还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需在市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备案,提供备案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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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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