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主体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主体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黟发改投【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主体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HJYG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黟县 

2.4建设规模: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主体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内容包括:生活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打包系统、建筑装潢垃圾及大件垃圾调配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约1067.07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项目——主体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拟招标内容包括:一座转运能力100t/d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15t/d可回收物分拣打包线、一座建筑装潢垃圾及大件垃圾调配厂主体配套设备,建设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范文件。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0670740.00元

2.10项目性质: 工程货物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不采用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房建市政类项目适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捌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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