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汽车自动采制样机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20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汽车自动采制样机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装备计发字〔2024〕15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汽车自动采制样机,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汽车自动采制样机:

标段(包)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备注

1

汽车自动采制样机

1

1年

用于汽车采样和煤质快速检测

2.3 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 交货期:中标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汽车自动采制样机,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汽车自动采制样机)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业绩要求:近年至少具备两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机器人智能采样系统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①供货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供货方为投标人自身,采购方为使用单位);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须体现货物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1-20 18:00至2025-01-26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02-1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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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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