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田区教育服务中心教育工程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田区教育服务中心教育工程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4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管理与协调服务:1、项目设计与概算预算编制协调:2、前期工作准备与资料整理:3、项目实施过程管理:4、数据整理与报告编制:5、学校幼儿园工程问题协助:协助各学校幼儿园解决工程方面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以上服务内容涵盖了项目从前期准备到实施过程管理再到后期结算的全过程,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管理。

  二、其他有关工程方面的派驻工作。

  1、服务方式及要求:

  派出3名具有工程专业工作经验人员常驻采购人办公地点,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项目前期、施工阶段、结决算等管理工作,并承诺常驻人员接受采购人的统一管理,服从采购人工作任务安排,并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2.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师需至少具有3年以上政府项目实施经验,熟悉政府工程项目实施流程;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即可,中标后提供的服务人员如达不到采购单位的用人要求,采购单位可要求换人,如超过一个月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采购单位可以终止合同。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9.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资格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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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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