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公司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集采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2025-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公司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集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大港油田公司第一批集采项目(液体二氧化碳项目),秉承着到期看需求,新增看效果,总部有结果执行总部结果的原则组织,液体二氧化碳主要用于各采油厂增油需求,通过对近三年的使用情况,按实际使用量测算预计每年使用2.3万吨。

2.2招标范围:液体二氧化碳主要用于各采油厂增油需求,通过对近三年的使用情况,按实际使用量测算预计每年使用2.3万吨。最高限价年度预估采购金额1136.2万元。

2.3交货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需求单位电话通知后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集采结果公布之日起二年。

2.4交货地点:大港油区范围内指定地点(包含二、三、六厂等)。

2.5标段划分:1个。

2.6技术要求:符合《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99%、或者《GB 1886.2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态二氧化碳。

2.7质量要求: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一年。

2.8交货方式:液化气体专用车辆运输,供方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

2.9其他说明:①本次集中采购项目年度预估采购金额1136.2万元,公开招标,结果有效期预计两年(集中采购结果有效期自集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与集采结果有效期两个条件,其中任一条件先达,集采周期结束。②供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施工地点,且负责生产现场卸货(供方自备卸料泵等相关设备),同时提供相应的货物数量证明(例如:货物过磅证明等),供方应承诺当卸货现场无法达到卸货要求时,接受退货,与需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合理补偿运费。产品质量要求符合《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标准(二氧化碳含量99及以上指标)相关要求或《GB 1886.2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标准(液态二氧化碳)相关要求,出厂资料合格、齐全,随货备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危化品运输要求,投标人如具备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能力,则需要提供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其他运输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则需要承诺中标后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危险化学品委托协议(合同),承诺运输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承诺书。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满足标准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标准二氧化碳≥99%含量技术要求指标或GB 1886.2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态二氧化碳理化指标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上述检测报告。④对中油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和大港油田公司质量检验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暂停采购或停止使用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参加投标单位须提供无上述情况承诺函),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⑤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标的物生产制造商的,符合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产品制造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符合GB 1886.2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产品制造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体二氧化碳;投标人为标的物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且互为授权和被授权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否则均取消双方此项目投标资格)、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按上述产品符合标准提供授权制造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时间符合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标准或GB 1886.2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标准要求的液体二氧化碳销售业绩(时间以发票为准、产品以对应合同为准,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及发票的扫描件,并附相应发票查询网站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需提供成立日期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6准入要求: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候选人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7其他要求:①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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