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乡村振兴金融中心2025年裕农通外包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2025-01-21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调研时间
本次市场调研自即日起2025年1月28日17: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XX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申请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申请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一项单项每年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裕农通外包案例,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
注:合作案例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除合同外还须提供结算发票(履约完成的合同结算发票总计金额应达到项目业绩金额要求;履约期间的合同提供任一期发票),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或生效时间的,不予认定。
2.投标人在安徽省内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安徽省内注册或设立分公司,或者在安徽省内具有本地化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
a.投标人在安徽省内注册或设立分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
b.投标人在安徽省内具有本地化服务点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提供房产证扫描件,房产证所有人需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②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房屋房产证扫描件及房租结算发票(或交易记录),资料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之前;
2)房屋承租人、结算发票(或交易记录)购买方需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需与房屋房产证所有人一致;
4)结算发票(或交易记录)交易双方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人员一致。
3.投标人在安徽省内具有稳定的不少于50人的专业队伍,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人员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机构可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委托代缴社保的人力资源机构,若为委托代缴社保的人力资源机构,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的代缴社保合作协议。
4.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个与“2023年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内机构(总行或省分行级)合作的单项每年合同(含框架协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裕农通外包或案例,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
注:
a.合作案例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除合同外还须提供结算发票(履约完成的合同结算发票总计金额应达到项目业绩金额要求;履约期间的合同提供任一期发票),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或生效时间的,不予认定。
b.“2023年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由央行、银保监会发布)。
5.投标人具有3年(含)以上裕农通外包服务经验,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招标人至少提供一项3年前(2022年1月1日前)单项每年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服务合作案例,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三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
1.《市场调研信息表》(电子版)。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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