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燃料煤推煤、配煤及上煤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20
一、招标条件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燃料煤推煤、配煤及上煤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原料煤燃料煤的配煤、储存、推煤、煤场管理、煤炭归整、煤场清煤底、煤车进厂协调、燃料煤配煤及上煤、煤场卫生清理、煤场周边卫生清理、煤场防自燃处置、煤场煤中垃圾杂物清理、煤场超大块煤人工清理破碎、煤场出入口卫生清扫保持、煤场洗车机洗车台沉淀池清淤、环保设施按时投用等项工作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根据公司生产需要,拟招标确定2025年原料煤燃料煤推煤、配煤及上煤服务单位;

1、服务内容:原料煤推煤预计每月5万吨、燃料煤的配煤(含燃料系统铲车上煤与配石灰石工作)预计每月2.4万吨;煤场储存、煤场推煤、煤场管理、煤堆归整、临时盘转煤炭、煤车进场协调、煤场内外卸煤通道、消防通道的卫生环保清扫与保持达标、临时储煤随时能安排加班、煤场防自燃处置、防洪处置、防火处置、煤场煤中垃圾杂物清理,煤场大块煤清理与人工破碎工作等项工作;由投标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服务地点: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3.实行24小时在岗工作,分班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车辆(大于等于50型装载机),并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并提供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检测与环保检测标准的大于等于50装载机或新能源装载机3台(环保管控期间必须使用新能源装载机);

4. 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业绩,需附合同和至少1张相对应的清晰发票扫描件;

5.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财务状况良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具备在招标人所在地开具3%增值税的能力。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1 月20日15时00分到2025年01 月 27日17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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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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