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医学影像设备年度维保服务(重新采购第1次)招标公告

2025-01-21
2.项目名称:医学影像设备年度维保服务     3.预算金额(单位:元):1500000.00     4.最高限价:150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医学影像设备年度维保服务 1 年度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整机和配套附属设备保修。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按履约情况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6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小微企业不得投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企业类型为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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