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区域化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1本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区域化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高新区集中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区域化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包含园区供热及污泥处置资源化利用。以BOOT方式建设-拥有-经营-
移交,前期投资约1.5亿元,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1年)。污泥处置费用为0元/吨,蒸汽使用费上限值240元/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区域化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
(001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区域化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提供2024年10月-
2024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提供网站截图)
获取时间: 从2025年01月21日 12时00分到2025年01月27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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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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