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化工装置DCS+SIS+GDS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和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1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化工装置DCS+SIS+GDS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和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控制系统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DCS/SIS/GDS于2009年出厂,2011年投用,至2025年已经连续运行16年左右。控制系统硬件老化,控制器、卡件等设备故障较为频繁,多次发生控制器、交换机、卡件、服务器故障等问题,造成操作站无法操作、调节阀误动作,导致装置部分生产单元波动,已经对装置的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
此外,各装置DCS/SIS/GDS计算机操作系统均为Windows XP系统,微软公司于2014年4月8日正式发布公告,已经停止对Windows XP系统技术服务支持。
同时以上各装置DCS/SIS/GDS网络未独立设置,不符合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文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SIS/GDS应独立于DCS控制系统设置要求,综上所述对控制系统进行改造、更换。
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增设1台裂解炉,涉及相应控制系统进行扩容。
2.2招标产品范围:控制系统(14套)。
2.3实施或交货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07月25日。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必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等级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38110309;以8位分类编码38110146 ESD紧急停车系统)与招标产品一致。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38110309;以8位分类编码38110146 ESD紧急停车系统)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评标首日,初步评审期间电子采购系统2.0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3业绩要求:
投标方本次投标的DCS控制系统的设备型号,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有五套在石油石化行业的应用业绩,总I/O硬点规模必须超过10000点,且要成功开车并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投标方本次投标的SIS控制系统的设备型号,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有五套在石油石化行业的应用业绩,总I/O硬点规模必须超过2000点,且要成功开车并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发票复印件,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双方盖章页】、系统投用验收证明资料【双方代表签字】。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投标方须无条件配合。投标方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应真实、有效。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且并不在惩戒期限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
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已在运行使用过程中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需承诺:本次投标的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制造按照最新标准、规范进行,控制系统硬件、软件选用当前成熟、功能最为完备的高端主流产品。
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整套DCS、GDS、SIS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及现场组态调试能力。生产商必须是DCS、GDS、SIS系统软件专利、知识产权、著作权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生产商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负责各装置的工程师必须对改造项目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用组态和集成有丰富经验。各装置的项目负责人要有同类装置的项目管理及工程实施经验,并附有这些人员的简历供业主审定认可。项目经理和骨干工程师需要经过业主审核,项目骨干工程师工作变动需要征得业主和项目管理团队的同意。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计划及管理,人员组织(指定硬件和软件专家支持项目工程师工作)和与业主的联系(分阶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进度情况)。项目工程师负责系统设计、技术联络、应用组态、集成、现场调试、开车投运等。
3.7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23:59:59内……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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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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