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五局鸡冠山水库工程项目物资招标公告

2025-01-21
11..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有粉煤灰,招标物资用于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县鸡冠山水库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采购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物资招标条件已具备。

2.招标物资包件划分
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招标物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的,其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社保参保证明资料。

3.2生产能力要求:电厂须具备年产20万吨以上粉煤灰的能力,且拥有分选设备,具备分选Ⅱ级粉煤灰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是电厂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3.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4.1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限电厂、总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2023年-2024年CMA、或CNAS、或CAL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粉煤灰质量检验报告(每个规格型号至少一份),相关指标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质量的要求即可。

3.4.2投标人销售的粉煤灰质量必须符合GB/T 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3 9701-2020《粉煤灰中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规定,若有新的国家标准颁布,则以最新标准为准。粉煤灰须为电厂分选且经过脱硫由无烟煤或烟煤燃烧收集的F类粉煤灰,还须满足以下技术指标要求:
(1)碱含量(Na₂O+0.658K₂O):粉煤灰的碱含量≤2.0%;

(2)铵离子含量≤210mg/kg。

3.4.3掺有任何比例的磨细灰不符合本标要求,以下情形生产的粉煤灰也不符合本标要求:

(1)和煤一起煅烧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时;

(2)在焚烧炉中煅烧工业或城市垃圾时;

(3)循环硫化床锅炉燃烧收集的粉末。

3.5供货业绩和供应保障能力要求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24年在铁路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3.6履约信用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正在接受行政、刑事调查;不在国家、行业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协议或者合同,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以及与其总经销商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总经销商均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电厂及总经销可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2)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投标;

(4)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从成立日期至开标截止日期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响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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