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福州长乐机场二期公网覆盖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1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福州长乐机场二期公网覆盖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5-1000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1.1采购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配套电源(配电箱、开关电源、蓄电池组等)、设备机架(ODF架、综合机柜等)安装,电力电缆布放及配套附属材料安装,POI设备安装及调试,机场浮岛区赋形天线(含配套附属材料)安装,机场公共区域热镀锌桥架安装、机场传统室分覆盖区域无源DAS室分系统安装、GPS安装及馈线布放,机房设备底座、走线架、地排、安装,传输配套(光缆、传输设备)等,并提供所涉及的乙供设备及材料。按照铁塔工程管理要求进行资源综合信息录入,使用MOA等数字化工程管理APP、网页操作系统进行项目流程推进、现场相关影像资料的拍摄留底、现场施工双打卡,现场完工后及时完成验收交维、材料平衡和竣工送审工作。

1.1.2★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1.3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服务采购预估金额为:人民币8761377.80元(不含税),人民币9833479.52元(含税)。本工程规模以实际建设为准。最终金额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福州长乐机场二期公网通信覆盖工程施工招标预算明细

分类

专业

施工费

乙供材料费(不含税)

施工招标预算总价(元/人民币)

建安-打折施工费(不含税)

建安-不打折施工费(文明施工费、规费、辅材费等)(不含税)

表五-安全生产费-不打折
(不含税)

表五-其他费-不打折
(不含税)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除税价

增值税

含税价

铁塔

室分无线

780542.13

143378.56

29031.61

150000.00

508624.84

1611577.14

165386.94

1776964.08

桥架配套

0.00

0.00

127637.98

159547.47

6381960.00

6669145.45

855501.49

7524646.94

机房配套

96585.26

23823.57

6637.38

154751.00

198858.00

480655.21

51213.29

531868.50

合计

877127.39

167202.13

163306.97

464298.47

7089442.84

8761377.80

1072101.72

9833479.52

注:乙供材料包含“附件4.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物资。

1.1.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1.5★工程保修期:施工部分:自工程通过终验之日起无偿提供24个月工程保修服务;乙供材料及设备部分:自工程通过终验之日起无偿提供36个月设备及材料保修服务。

1.1.6★计划工期:T2航站楼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交付,其他区域2027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交付。具体工期与福州长乐机场相关工程同步。

1.1.7★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1.1.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比例100%。

1.3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不含税)=(“建安-打折施工费(不含税)”*对应中标折扣)+(“乙供材料费(不含税)”*对应中标折扣)+(建安-不打折施工费(文明施工费、规费、辅材费等)(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其他费。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建安-打折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乙供材料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性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增值税发票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2.1.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2.1.6.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评标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2.1.7.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评标依据: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②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8.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标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1.9.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计取投标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标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4.提供202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5.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2.1.10.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包含公告当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国内机场类或车站类交通枢纽或大型场馆(大型场馆指单个项目信号覆盖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室分工程施工类】至少1个。

【评标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

(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

(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

(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1.1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能力承诺:投标人应具备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能力,提供与电源配套、天线、机场及配套附属楼室分及配套材料以上主要材料供货生产厂家(不包含代理商)签订的有效的供货意向协议,或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有效的供货意向协议。供货意向协议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计划工期,若中标后投标人更改以上主要材料供货生产厂家(不包含代理商),须经招标人同意。

【评标依据:提供供货意向协议或承诺函。】

2.1.12.投标承诺: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