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舆县生态皮革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舆县生态皮革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平舆县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包含三个地块,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19761.38㎡,总建筑面积约169837.72㎡。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库、水场车间、整理车间、综合服务楼、动力中心、压滤车间、加药间、污水处理车间、综合处理池、风机房、配电室及配套建设项目区内道路硬化铺装、绿化和水、电、消防、管网等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2工期要求: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不含审查时间)。

2.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不含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5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企业,且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履行联合体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2日08:00时至2025年1月27日17:30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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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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