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己烷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21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己烷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正己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己烷采购,共计2500吨,投标报价主要包括招标货物的制造、运输、检(试)验、包装、保险、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知识产权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期:
6万吨/年溶聚丁苯装置首批到货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首批到货时间:2025年03月01日;
30万吨/年1#HDPE装置首批到货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0万吨/年UHMWPE装置首批到货时间:2025年04月01日;
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首批到货时间:2025年04月10日;
2.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生产厂家。
3.2投标人需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单一年度销售量不低于3000吨,其中某一年度达到即可),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发售文件时间:2025年01月20日08:00时—2025年02月06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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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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