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物流业务分公司快消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2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物流业务分公司快消品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438.4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快消品运输服务供应商。线路 1:陕西省延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咸阳市; 福建省南平市、三明市-福建三明市;线路 2:陕西咸阳市-宝鸡市;线路 3:宝鸡、延安市- 全国;线路 4:云南省曲靖市-全国各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物流业务分公司快消品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物流业务分公司快消品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 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 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  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 号、电话、邮箱等, 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 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 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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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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