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险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21

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险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险服务(二次)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审批〔2023〕56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303-411300-04-01-188956,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城控清润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险服务(二次)

2.2项目编号:O4113011301000010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市区

2.4项目概况:

2.4.1本项目为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险服务(二次),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20万m³/d。项目位于南阳市规划清河路(原纬十路)以南、规划的长江路以西、宁西铁路以北。现状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东侧预留用地。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理工程,供配电工程、自动化工程,配套厂区管线、绿化、道路、除臭、中水回用泵房,厂外管线,连通泵站,伏牛路(白河大道~木兰花集团)和白河大道(伏牛路~独山大道)雨污水管线

2.5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5.1招标范围: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险服务(二次)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本项目保险期限结束之日止,保险期限包含工程整个建设周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12日0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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