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25年除雪设备采购公告
2025-01-21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盱眙县2025年除雪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安装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受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不是三合一新证,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
5.书面推荐函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第30条。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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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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