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联通政企账务省级集约生产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1-211.1项目概况:为建立政企账务集约化标准化支撑体系,健全政企客户账务经理制度,将账务支撑工作由分散转向集中,发起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安徽联通政企账务省级集约生产服务,包括资金处理、发票处理。
1.2.1采购预算:2286400.00元(不含税)。
1.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该协议下采购订单金额累计达到协议上限金额(上限金额为采购预算金额),二者中有一项满足即该协议终止。
1.2.3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1.2.4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2.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2.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划分:1家,份额100%。
1.3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为2.29元/笔,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2.1.3应答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加盖应答人公章的承诺函。
2.1.4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须覆盖安徽,业务种类须包含呼叫中心业务,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查询网址、查询截图。
2.1.5应答人须提供不低于10人的常驻团队进行服务支撑,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支撑人员、1名数据分析人员。提供团队人员清单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常驻团队所有人员身份证扫描件、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应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应答人或者应答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1.6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信息化集中生产服务业务外包类)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
(1)提供上述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及合同下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等内容。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应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1.7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6)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应答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3其他要求:
2.3.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3.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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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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