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动力分厂谐波测试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22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勘察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限或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动力分厂谐波测试外委服务

委托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的单位对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动力分厂霍铝变3条110kV线路、1台110kV联络变;2套10kV供电系统,鸿铝变6条220kV线路、2套10kV供电系统谐波情况进行测试。

委托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的单位对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动力分厂扎铝变8条220kV线路、3套10kV供电系统谐波情况进行测试。

通过测试评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整流供电系统谐波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评估是否存在潜在谐波源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出谐波治理合理化建议及对策,并出具专业测试报告。

计划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谐波测试服务并出具报告。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工期可以顺延。(特殊情况是指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工期可以顺延,顺延工期不超过30天。)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动力分厂谐波测试外委服务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1)投标人应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个谐波测试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月21日20:00至2025年1月27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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