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天翼爱音乐产品和内容运营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1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2025年天翼爱音乐产品和内容运营支撑服务项目

¥4,65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广州市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

1

内容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视频彩铃运营:分类推荐、专区更新、专题策划、AI/DIY模版推荐;

(2)音乐内容运营:榜单更新、专区运营、歌单推荐、音乐分析、消息推送;

(3)IPTV音乐业务运营:榜单更新、歌单推荐、专题策划。

2

用户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用户行为分析;

(2)新老用户活跃;

(3)用户召回方案,降低流失率。

3

新媒体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微博内容运营;

(2)微信视频号内容运营;

(3)公众号用户互动和反馈。

4

产品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支撑;

(2)应用市场推广和合规整改;

(3)运营监控。

5

页面开发和维护

主要内容包括:

(1)非核心模块前端开发;

(2)非核心模块后端开发;

(3)非核心模板开发。

6

日常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进度管控;

(2)内容巡查和合规保障;

(3)内容审核和信息补全;

(4)用户作品和质量审核;

(5)用户反馈闭环处理;

(6)运营分析和报告。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650,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若投标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对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价款(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服务种类

服务内容

工作量(人*日)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元/人*日)

1

内容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视频彩铃运营:分类推荐、专区更新、专题策划、AI/DIY模版推荐;

(2)音乐内容运营:榜单更新、专区运营、歌单推荐、音乐分析、消息推送;

(3)IPTV音乐业务运营:榜单更新、歌单推荐、专题策划。

750

700.00

2

用户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用户行为分析;

(2)新老用户活跃;

(3)用户召回方案,降低流失率。

250

800.00

3

新媒体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微博内容运营;

(2)微信视频号内容运营;

(3)公众号用户互动和反馈。

500

800.00

4

产品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支撑;

(2)应用市场推广和合规整改;

(3)运营监控。

1250

1,000.00

5

页面开发和维护

主要内容包括:

(1)非核心模块前端开发;

(2)非核心模块后端开发;

(3)非核心模板开发。

1750

1,000.00

6

日常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进度管控;

(2)内容巡查和合规保障;

(3)内容审核和信息补全;

(4)用户作品和质量审核;

(5)用户反馈闭环处理;

(6)运营分析和报告。

750

700.00

2.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产品运营推广或音乐内容运营支撑服务或视频彩铃内容运营支撑服务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465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21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7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0人。其中要求配备视频彩铃运营、音乐运营、IPTV内容运营、用户运营、产品运营、市场推广运营、数据分析、内容审核、用户反馈处置专员至少各1名,新媒体运营、产品经理至少各2名,JAVA开发工程师至少3名,前端开发工程师至少4名,团队成员均须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均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7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3)现场驻点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4人)根据甲方人员需求在甲方规定的办公地点驻点办公,配合项目实施。项目组成员所属公司必须为技术服务方,不得使用第三方人员,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达现场。在合同有效期内,驻点人员全职驻点,5*8小时常驻甲方现场工作,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来团队人员的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须提供驻点人员承诺函。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2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或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2.5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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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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