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关键物理性能检测设备状态监测诊断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1
1.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关键物理性能检测设备状态监测诊断技术研究项目,招标 人 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关键物理性能检测设备状态监测诊断技术研究项目

2.2 招标编号:XCZB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卷烟和滤棒质量、圆周、长度、吸阻、通风率、硬度检测设备以及烟用恒温干燥箱(共计七种检测设备),通过对各个检测设备进行详细分析,深入探究其工作原理、运行特点以及可能出现的故障模式。运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数据分析手段,实时获取设备的运行状态信息,如温度、压力、速度等关键参数。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提取能够反映设备健康状况的特征指标,建立有效的状态监测模型。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通过对卷烟关键物理性能检测设备状态监测诊断技术研究,建立监测模型、测试和验证、指导相关论文撰写、发表、运用及售后服务等;

2.6 项目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2.7 项目工期:1年;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技术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相关承诺书))。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2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20年1月1日(注:近三年)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打印,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即可】;

3.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3.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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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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