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河西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1-221.招标条件 | |||
丰台河西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丰台河西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京丰台发改(审)〔2025〕1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以批复为准),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 招标人为 北京恒盛宏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
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 |||
投资额:6383.37万元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规模:项目实施小清河(丰台段)及南支沟,总长度6.4km,其中,南支沟起于大灰厂东路至小清河主河道,长约1.6km;小清河(丰台段)起于支沟交叉口至卢桥南路,长约4.8km。(1)水资源配置工程:河道补水满足生态需水。新建管道总计5180米、泵站3座(改造2座,新建1座)。(2)生境构建:软化硬质河底,构建生境,种植水生植物。河床生态化改造2080m(改造种植槽),跌水堰14座。(3)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完善水生态系统食物链,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水生植物种植15563㎡。(4)河滨缓冲带修复:增强拦截面源污染的能力,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补植14625㎡,配套灌溉建设灌溉管网及滨水文化休闲设施等。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S110000A001040281002001丰台河西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内容:(1)工程范围:丰台河西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的全过程监理。(2)阶段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 (3)工作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完成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数字化)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以及设备现场交货验收(必要时的厂内试验及出厂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监理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 |||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 | |||
合同估算价:100.45元 | |||
监理服务期:388 | |||
建筑面积:/ | |||
建筑高度:/ | |||
其它说明:监理服务期1118天,其中施工期388天、缺陷责任期730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110000A001040281002001丰台河西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监理 资质。 | |||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监理业绩。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 |||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 | |||
⑧/ |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职业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2025年3月31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时间后; | |||
②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 |||
③拟投入监理人员至少须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绿化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 ④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⑤造价工程师:具备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⑥绿化工程师: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1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7日10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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