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全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221.1 项目概况
拟采购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全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程,包含安装和调测,直至交付使用。
供货周期及工期:自接到订单后17个日历天内完成;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
1.2 招标内容
拟采购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全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程,包含安装和调测,直至交付使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637376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2.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安全感知管理平台(入侵检测)必须为信创产品(须提供承诺书)。
2.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网络数据泄露检测、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6本次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6)列入中国联通、河南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的;
(7)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2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7日。
4.2招标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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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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