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脑立体定向仪和手术计划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2项目编号:2025F
项目名称:脑立体定向仪和手术计划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脑立体定向仪和手术计划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套 |
420000 |
8000 |
工业 |
否 |
合计 |
420000 |
8000 |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4)本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项中的“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的是投标人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文件中其他表述与本项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项规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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