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剑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1-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剑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90

最高限价(万元):175.717362

采购需求:为剑川县人民医院提供为期3年血液透析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具体配送医院耗材包括:软水盐、过氧乙酸消毒液、精密过滤器、柠檬酸消毒液(50%)、透析液过滤器、血液透析浓缩液(5L/桶)、血液透析浓缩液(6L/桶)、一次性使用透析护理安全包、一次性使用透析护理包、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330/支*10支/件)、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130*20支/件)、一次性医用表面消毒巾、硬度检测试剂盒、总氯检测试剂盒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剑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剑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所配送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23 06:00至2025-02-0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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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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