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1-22

1、招标条件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市财政补助,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294.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13.91万元。

建设规模:以后西河与桑家河交汇处现状明楼北区生态补水管道为起点,沿桑家河河底往东敷设DN1000mm 再生水管道至沧海路西侧后往北,沿曙光北路往东敷设DN1000mm 再生水管道至世纪大道后往南,沿世纪大道敷设DN1000mm 再生水管道,最终接入世纪大道管廊工作井中,管道全长约1.5km。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2.2招标范围: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13.91万元。

2.3服务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时间详见施工合同,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3日9:00 至2025年2月    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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