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四台机组脱硫烟道吸收塔腐蚀治理及四台机组承压部件受热面检修招标公告

2025-01-22

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四台机组脱硫烟道吸收塔腐蚀治理及四台机组承压部件受热面检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39号。

2.2 项目规模: 2×330MW+2×68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标段1: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标段2: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吸收塔系统-四台机组脱硫烟道吸收塔腐蚀治理(CHDTDZ002/17-QT-08401):对#1、#2炉烟囱入口烟道侧板及顶板进行更换并玻璃鳞片防腐处理,底板C276+A3复合板修复;更换#1、#2、#3吸收塔入口原烟道顶部合金复合烟道及大梁;#3吸收塔底板全部重新满铺钢板及全部防腐处理;更换#4吸收塔入口原烟道事故喷淋水联箱。

(2)工业锅炉-四台机组承压部件受热面检修(CHDTDZ002/17-QT-08402):1.对高温腐蚀严重的水冷壁区域管屏进行割除更换;2.对高过高再进行氧化皮检测,并割管清理管内氧化皮堆积超标的管屏;3.对#3炉高温过热器共计20屏300个高过管道弯头进行升级更换;4.#2炉内检发现高过出口第一道弯头硬度偏低,金相组织异常;主蒸汽铸造堵阀表面存在多处裂纹,需进行更换治理隐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吸收塔系统-四台机组脱硫烟道吸收塔腐蚀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特别重大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项目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须具有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风道改造或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个合同算作一项业绩),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机组容量、签字盖章页等)。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业锅炉-四台机组承压部件受热面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特别重大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项目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作,许可项目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

10.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须至少具有2项600MW及以上燃煤锅炉水冷壁或过热器或再热器或省煤器等受热面管道更换业绩(每项业绩累计焊口不少于1000道)、或上述容量机组锅炉本体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个合同算作一项业绩),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机组容量、签字盖章页等)。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22 16:002025-02-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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