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邮政区域物流分拨中心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1-22二、项目名称:池州邮政区域物流分拨中心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池州市主城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池州建投清溪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约22940平方米,本次项目一期总建筑规模约10000平方米。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期仓储用房一座约10000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排架;跨度:24米;层数:二层,局部一层,地下消防泵房一层,项目用地范围内附属工程建设以及一期仓储用房内设备采购。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5000000.00元(大写:伍仟伍佰万元整)。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其他:/。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即投标函中的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具体施工工期节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邮政工程专业乙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3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开工时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并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3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3)其他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确定资质。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各自专业分工的资质等级确定,同一资质专业分工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5)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十一、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项目范围内初步设计(含概算)以及一期建筑及附属工程的地勘、施工图设计(含图纸报审)、水土保持报告、一期工艺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
(2)施工总承包工作:审定的设计文件范围内(招标人需另行发包的工程除外)所有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不含工艺设备)、施工总承包、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等招标资料。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22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登录后查看)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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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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