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钢营销中心关于2025年1月包钢稀土钢炼铁厂配料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2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P25
2.项目概况
     ZP25010186,包钢营销中心关于2025年1月包钢稀土钢炼铁厂配料秤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2025年1月包钢稀土钢炼铁厂配料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委托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 挂账后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4,000,000.00 40,000.0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不定标,项目终止。 投标人须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所报品牌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2025年1月包钢稀土钢炼铁厂配料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委托 1、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称重设备的制造),须在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评委会可上网验证)。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1年至今签订的配料秤合同累计金额100万以上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对应发票指配料秤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真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1/27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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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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