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调校项目(第3次采购)项目公告

2025-01-22

(采购项目编号:JNC3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调校项目,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晋圣永安宏泰煤业现使用的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硫化氢检测仪等通风安全检测仪器仪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及晋圣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办法》产品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要求,进行定期校验。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调校项目:

标段(包)内容:光干式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测定仪、甲烷氧气测定仪、四合一检测报警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硫化氢检测仪、自救器进行日常调校,并出具调校记录。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一年。

2.4服务地点:晋圣永安宏泰煤业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调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风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调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2     17:30至2025-1-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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