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5年应急无人直升机空中基站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5-01-2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5年应急无人直升机空中基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4GZ08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CTZB2024GZ085。
2.2项目概况:为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拟新购一套应急无人直升机空中基站。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具体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包含组件 | 数量 | 交货期 |
1 | 应急无人直升机空中基站 | 无人直升机平台 | 1套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向买方交付已建设完成的应急无人直升机空中基站。 |
2 | 全网通基站 | 1套 | ||
3 | 机载卫星终端 | 1套 | ||
4 | 地面卫星便携站 | 1套 | ||
5 | 光电吊舱 | 1套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1.2控股及管理关系
3.1.2.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1.2.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无人机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注:针对无人直升机平台及全网通基站两类设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1.5联合体: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如下要求:申请人本次投标的无人直升机平台及全网通基站两类设备均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3.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2.1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证承诺:申请人本次投标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备须承诺在交付前获取适航证/特殊适航证。
3.2.2无线基站主设备进网许可证:申请人本次投标的无线基站主设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2.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申请人本次投标的机载卫星终端所用高功率放大器(BUC)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2.4设备验证测试:申请人本次投标的同一型号的设备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设备验证测试。若申请人本次投标设备有任意一项未通过验证测试的,该项不合格。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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