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6年度资产大修、燃气用户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6年度资产大修、燃气用户工程设计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为保证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建设项目设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对2025年度至2026年度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内的资产大修(油气集输大修或城镇燃气大修或油气储运大修)、燃气用户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所承担的各项目设计应按单个项目的委托书或派工单要求的相应设计阶段开展设计工作,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达到设计深度要求。本次招标已由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满足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估算金额:6000万元。
2.招标范围: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控股、参股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参照执行)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上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小于100万)。包括资产大修、燃气用户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其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咨询服务,编制完成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招标配合和施工配合)、竣工图等技术文件及现场施工配合、开车、投产、试运的技术服务。
3.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 三 个标段,具体要求:
标段1:重庆片区。川东北及重庆片区。具体包含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川港国兴燃气有限公司、中油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后续新增终端公司。一标段项目估算金额:2400万元(含税)。
标段2:川中片区。具体包含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嘉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川港经开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遂宁华欣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大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后续新增终端公司。二标段项目估算金额:1800万元(含税)。
标段3:川西片区。成都市域内及其他地区。具体包含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资阳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彭州川港燃气有限公司、攀枝花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赤水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省诚实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简州新城华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眉山环天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盛港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后续新增终端公司。三标段项目估算金额:1800万元(含税)。
本次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各标段,可作为三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服务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服务地点: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管辖范围,具体以单项工程为准。
6.质量标准: 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及相关规范
7.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深度按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定及业主的相关要求
01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范围内大修项目以《关于印发〈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西南司概算〔2015〕53号)作为计价标准,批复的概算为最高限价(þ 含税);招标范围内燃气用户工程项目以《关于印发〈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民用燃气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西南司概算〔2017〕53号)作为计价标准,并作为燃气用户工程设计收费的最高控制标准(þ 含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R接受联合体投标(沟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完成本次投标活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工作界面并界定质量、安全等责任划分;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组成协议书影印件。
R允许分包。分包内容为涉及到压力容器内容的允许分包给持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资质许可证资质的单位
*3.资质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类别至少具备管道输送或油气加工或气田地面)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市政行业(专业类别至少具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标段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类别至少具备管道输送或油气加工或气田地面)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市政行业(专业类别至少具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标段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类别至少具备管道输送或油气加工或气田地面)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市政行业(专业类别至少具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业绩要求:
(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5 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天然气需求用户委托的燃气安装项目或油气集输或城镇燃气或油气储运等项目设计工作,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设计无重大缺陷,设计能够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平稳投运。
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包含:合同或框架合同(需提供单个项目委托书)及发票。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内容:须反映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等。
*5.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þ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的。
*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6.1-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其他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1月22日至 2025年2月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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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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