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天津公司2025年电力引入施工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2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移动天津公司基站、中心机房、汇聚机房、专项工程电力引入、营业厅电力引入及基站、中心机房、汇聚机房外市电维修工作,包括各站点通信设备配套交流引入、独立用电报装、代办、承包及线路电缆架设等新建、改造施工及维修服务。施工范围为天津市境内,施工内容为移动通信站点的市电引入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市电引接部分包括高压、低压、变压器、CF箱、一户一表的施工及维修搬迁(含相关辅材)、电缆铺设、其他电力引入施工(含转供电、直流远供等)、室外计量电表、室外闸箱、汇聚机房的低压配电箱及附属线路等设备的安装、维修、调试以及相关辅料辅材的提供。
(2)提供变压器、一户一表及相关配套设备材料,并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工程材料及设备等均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及产品型号)。
(3)施工过程中与物业单位或第三方的施工协调,承担赔补费用。
(4)市电的报装代办,包括向电力部门递交申报材料,手续审批、负责现场勘查路由,提供供电方案、提交施工费预算书、各种电缆及设备测试、申请报工程验收,并确保送电运行。
标段划分:结合我公司电力引入施工场景的划分情况,综合考虑设置三个标段:
标段划分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施工部分(元) |
设备部分(含协调)(元) |
区域 |
标段一 |
35,270,000 |
19,030,000 |
16,240,000 |
河东、河北、滨海(塘沽、汉沽)、东丽、北辰、滨海(大港) |
标段二 |
24,320,000 |
9,050,000 |
15,270,000 |
和平、河西、南开、红桥、西青、武清、津南 |
标段三 |
18,210,000 |
4,820,000 |
13,390,000 |
静海、蓟州、宝坻、宁河 |
注1:工期要求:工程委托书签订后新建一户一表45天内(含)完工并送电,新建变压器75天内(含)完工并送电,其他方式45天内(含)完成所委托的所有工程内容。维修服务需满足技术规范中的时限要求。
注2:本次采购同时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注3: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不可兼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注4:服务有效期:自框架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为止(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则本协议终止。如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框架上限金额且采购方没有公布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协议到期后最长延续一年。在本协议延续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采购方公布最新采购结果的,则本协议至最新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则本协议终止。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77,800,000元,含税金额86,598,000元。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料。
1.4 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均为 1个,中标份额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不得超过100%。
1.6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质量要求:合格。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 |
干式变压器(非标产品) |
台 |
1 |
标包1 |
外电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标包2 |
干式变压器(非标产品) |
台 |
1 |
标包2 |
外电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标包3 |
干式变压器(非标产品) |
台 |
1 |
标包3 |
外电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2、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标段均适用)
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明。投标人如为企业,要求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条件)
2.2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条件)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4项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联合体协议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方须具备):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进行改革后核发的对应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4)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本项目项目经理)、C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各提供一个,且须同时提供)。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发布公告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累计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含)的电力工程施工或维修类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业绩累计)
注1:所有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无须提供发票扫描件)。
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发票信息认定条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进行核查(务必按招标文件附件-发票查询信息表填写并提供EXCEL版文件,评审时将通过系统验证EXCEL版发票查询明细表信息,若因未按格式填写或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核验,评审时将不予认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查验结果为准,且为评审依据。发票相对方须与其对应合同签署主体一致;发票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对应合同的签订日期;查验结果与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中所提供关键信息一致,则该发票有效,如查验结果为无此票、关键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则该发票无效。
注2:业绩金额要求:业绩金额以有效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合同金额小于其对应发票含税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计取业绩金额。
2.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条件,联合体成员内不受此要求限制)。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注明内部职责分工及牵头单位)并将盖章后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承担相关分工所需资质。
2.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19时00分至 2025年02月1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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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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