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5号机组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1-23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5号机组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紫阳路中国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公司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5号机组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紫阳路中国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公司

2.5 计划工期:  工期暂定为2025年03月,计划工期30天,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5号机组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一、二次风暖风器设备、风烟系统、凝结水系统、低温省煤器系统安装施工,包括原有设备拆除、倒运,干涉物拆除及恢复,新增设备安装、倒消缺、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移交等,并配合需方进行调试、冷态试验、热态试验及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 1项火电机组锅炉换热器检修或改造或安装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14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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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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