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运大厦企业文化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23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省分行营运大厦企业文化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规范书。

1.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方案、施工图报送甲方;设计方案确认后40日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调配、补货、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1.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4质量要求:优质、全新产品并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同时应满足工程创优标准。

1.5质保期:不低于2年。

1.6确定成交人数量:1家。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供应商或其响应产品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2.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2.4.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城市雕塑的设计、制作、安装、保养及维护的能力;

2.4.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2.4.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2.4.52021年1月至今,供应商至少有一项城市雕塑制作安装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5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6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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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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