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河西区海河及观光线路夜景灯光设施运行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河西区海河及观光线路夜景灯光设施运行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1.7446万元

最高限价:221.744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21.7446 221.7446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2024年河西区海河及观光线路夜景灯光设施运行和维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期为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期为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2.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3日到 2025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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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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