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力吉木仁、额尔格图风电场实测建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23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力吉木仁、额尔格图风电场实测建模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由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招标,分别与乌力吉木仁风电场、额尔格图风电场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乌力吉木仁风电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建设规模48MW,于2011年投产,安装华创1.5MW的风力发电机32台,同期建设一座220kV的变电站。额尔格图风电场位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风电场建设规模49.5MW,于2012年投产,安装南车1.65MW的风力发电机30台,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按照蒙东电网要求,现需开展风电场实测建模服务工作。乌力吉木仁风电场48MW、额尔格图风电场49.5MW。
2.3 标段划分: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力吉木仁、额尔格图风电场实测建模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关报告,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新能源项目(光伏/风电/储能)建模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08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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