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工务段京包客专高铁灾害监测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2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凡经营范围具备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均可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近3年高速铁路自然灾害监测系统维护的经验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8、投标单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查勘,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制定作业实施方案,现场勘查完毕,由招标单位出具现场勘查证明,未经现场勘查的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

9、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2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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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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