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恒创环卫2025-2026年车辆轮胎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23
2、项目名称:恒创环卫2025-2026年车辆轮胎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5、采购需求:预计采购车用轮胎共856条(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规格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总价1,099,870元。

7、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8、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其他形式组织,具有合法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售后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3 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6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规格1000R20和规格1100R20的车用轮胎;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相同的,按(1)技术部分、(2)商务部分顺序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上述评审得分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5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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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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