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生产场站及风险作业视频监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2025-01-23
1.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

项目进度要求

最高限价

1

生产场站及风险作业视频监控一体化管理平台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黔桂金阳商务办公楼24层,以及32个场站所在地。

·中标方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安装调试和施工工作。

·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测试,经双方确认后进入3个月试运行期。

·试运行结束并经双方确认后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95万元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的的投标;(b)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的的投标;(c)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的的投标;(d)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为准)

(4)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及以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5)本项目的设备,如非原厂商投标,同一设备厂家最多只允许授权两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原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承诺在接到中标公示通知后5日内提供所有设备和软件涉及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应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企业信用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截图、企业信用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企业信用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为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应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信息页详情截图,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供审查确认,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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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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