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低碳院成果转化公司电堆试制中试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23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低碳院成果转化公司电堆试制中试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一套电堆试制中试设备。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电堆试制中试设备由原材料裁切设备、组合件制备设备、电堆总装设备等部分组成。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试设备设计。完成年产20MW液流电池电堆试制中试设备的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裁切设备、组合件制备设备、电堆总装设备等的详细设计。
(2)中试设备加工。基于设计方案,完成年产20MW液流电池电堆试制中试设备的加工和装配,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裁切设备、组合件制备设备、电堆总装设备等的加工和装配。
(3)中试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产品电堆试生产。完成年产20MW液流电池电堆试制中试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电堆试生产。
2.1.3交货日期:
(1)合同生效后12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加工制造和出厂前预验收。

(2)合同生效后16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

(3)合同生效后200日内,完成年产20MW液流电池电堆试制中试设备的电堆试生产及验收。
2.1.4交货地点:北京或招标人书面指定的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液流电池电堆产线合同业绩一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1个月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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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08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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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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