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中医医院信息化系统支撑环境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24
项目名称:信息化系统支撑环境维保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息化系统支撑环境维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息化系统支撑环境维保)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非西安市中医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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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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