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金融研修院第九教室、生态自习室等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4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长春金融研修院第九教室、生态自习室等加固项目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工程为中国农业银行长春金融研修院第九教室、生态自习室等加固项目。本工程位于长春市,为地上三层钢框架结构,使用功能为培训室及休息室。

2.工期要求: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进场施工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自正式施工之日起,工期不超过40个日历天。

3.施工地点:长春金融研修院(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408号)。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拟选取1家供应商。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80.8926万元(含税)。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一切损失。(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内容的书面承诺)

7.供应商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年检合格在有效期内。

8.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注册聘用企业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注册建造师证相关延续注册页面必须提供齐全,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业绩内容为钢结构工程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业绩内容为钢结构工程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

10.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供应商要承诺近两年未发生拖欠员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财务纠纷等不良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0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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