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瓷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24
1.采购计划编号:JM-20(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瓷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1000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涉及伪满皇宫博物院旧藏的101套111件珍贵瓷器的信息采集、病害评估、本体保护修复、档案资料及工作报告撰写工作。
6.服务地点:伪满皇宫博物院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瓷器)。
(3)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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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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