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TOD项目西侧出入口通道及配套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24
1.招标条件

TOD项目西侧出入口通道及配套停车场工程 已由 绍兴市越城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 ) 以 2401-330654-04-01-584081(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TOD项目西侧出入口通道及配套停车场工程 (标段名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约 2032 万元,工程概算 约 203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约 1603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道路面积约 836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约4998平方米,绿化面积约4422平方米,停车位121个 ,建设地点: 大越路以东,于越快速路以南, TOD项目A地块以西,嘉会河以北  , □本工程 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道路、交通、挡墙、排水、安装、智能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1187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11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或开工报告为准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对应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 自 年 月 日以来 □ 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

3.4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同时载明 3.1、3.2、3.3等内容)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 ( □ 职称: ) , 同时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 □ 承接过 / □ 完成过 业绩;

3.8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职工 。

注: 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三)其他: /

3.9 ☑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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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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