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银行综合金融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4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4]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综合金融终端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为投金条线采购综合金融终端,预计采购30个账号(以实际使用为准)。具体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采购数量:本项目确定一家主供应商、一家备选供应商,其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主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如主选供应商出现服务质量不达要求或发生重大变故无法继续承接业务等情况时剩余的份额由备选承接。首个年度服务期结束时进行服务后评价,根据后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1年。

(三)合同期限:2年(主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首个年度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后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8日17:00止。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有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金融监管机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省级分行或总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农村信用和合作社省联社”合作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同类项目案例必须是参与本次投标的系统/终端。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可清晰体现项目内容的描述页)。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五)利害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的情形。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相关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自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8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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