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公告

2025-01-24

(采购编号:JNC203-CG-250117217、SXZB-250121411JNF214/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汾阳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50117217、SXZB-250121411JNF214/01),已由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国峰党支要字〔2025〕2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本项目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服务,主要内容包含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及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间,保险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损失蔓延或减少损失,投保主体和被保险人所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以及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投保内容明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乙方出具正式保单,保单有效期限1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保险许可证,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财产保险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 17:30至2025年1月27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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