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麻江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4
项目名称:麻江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50000元

采购需求:麻江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麻江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麻江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其行业特殊性,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由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出具授权书,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 年度任意 1 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接受合一的证书)或者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2月14日 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