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甲酸钠招标公告
2025-01-24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甲酸钠招标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该原材料为非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单位为咸阳石化有限公司,主要用途及作用:是生产钻井用复合盐的主要原材料。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300万(含13%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包装及承装规格 |
最高限价 (元/吨) |
预计 采购数量 |
到货点 |
甲酸钠 |
25KG塑编袋 |
3000 |
1000 |
陕西省礼泉县建设北路咸阳石化公司,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报价含13%增值税到站价
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30-6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3-5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以送货通知单或合同签订的到货时间为准)。
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2.2技术要求:
1.1 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白色粉末、结晶或颗粒 |
甲酸钠,w/% |
≥97.0 |
碳酸钠,w/% |
≤1.0 |
氢氧化钠,w/% |
≤1.0 |
氯化钠,w/% |
≤0.20 |
硫化物(以Na2S计),w/% |
≤0.01 |
铁,w/% |
≤0.005 |
加热减量,w/% |
≤1.5 |
第三方检测报告需包含以上技术指标内容。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完成记账后,6个月内进行付款,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的方式支付。如果有特殊事项,付款期限由双方商议。
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文本内容(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企业标准应为投标人自有的;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通用技术指标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报告检验依据须与提供的标准相一致。
3.6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按照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包括十六部分内容)。
3.7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于同一厂商生产的同种产品,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若同时参加投标,其投标均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该投标项目的生产厂家委托代理证书(证书上须明确唯一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6日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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